太史信并未去救援朔方。他十分清楚,如果傻乎乎地去救援朔方,不仅时间上来不及,还可能半路上遇到阻击,他手头只有四千禁卫军,无法与鲜卑大军团进行作战。因此他带着禁卫军直接折而向北,扑向鲜卑人的心脏——乌里雅。
“与其螳臂当车,莫若攻敌之必救。”向秦峻报告自己的作战计划时,太史信说。
女皇完全赞同太史信的看法,只是伸出纤纤玉手拉住了太史信的手腕:“你一定要保重。”
太史信把自己的手抽出来,向女皇行礼,戴上铁面具,麾军出击。
四千禁卫军清一色红色军服,黑斗篷,黑马靴,白骏马,整齐如一,如同一把巨大的军刀,直插敌人的心脏。深冬时节,北方普降大雪,越往北走雪越深。战马深一脚浅一脚地踏在齐腰的积雪上,不停地喘着粗气。其实这样的环境,应该用雪橇的,只是禁卫军并没有配备雪橇,太史信只好勉为其难。
眼看照这个速度,明年也到不了乌里雅,太史信灵机一动,命令部队向西转,走了一天,雪越来越浅,等到走上了荒漠草原,就基本上只见黄沙不见雪了。这时太史信再命令部队向北走,就不再受到积雪的阻拦——只是要考虑部队的饮水问题,沙漠里找水可费力了!还好,这次太史信找来的向导是个传奇人物。
没有人知道向导的真实名字,大家都只是叫他“贝爷”,这个人精通野外生存的一切技术,年幼时曾跟父亲学习了攀登和扬帆,在还是十几岁的少年时就是空手道二段了。后来他又练习瑜伽和忍术。贝爷熟悉在沙漠中找水的方法,能够在艰苦的环境下吃进任何食物。他曾经给人示范把虫子吃进嘴里,评价味道时说“嘎嘣脆,鸡肉味”;还教人吃生鱼、从死去的野马身上撕下肉来;甚至示范如何从大象的排泄物中挤出水来,然后喝到嘴里(下省略重口味桥段五千字)。因此,贝爷有个绰号叫“站在顶端的男人”。当年秦道士曾经教授过太史信野外生存的科目,但是太史信发觉自己和贝爷比起来,完全就是没断奶的小孩儿。太史信顶多吃吃牡蛎、田螺、树皮、草根之类,而贝爷能够把一窝肉虫放进嘴里咀嚼得津津有味,完全不介意自己被汁水溅了一脸……如此强悍的人,怪不得大家都尊称他为“爷”。
鲜卑的草原上也积雪了,但是不深。太史信率部沿着一条冰河逆流而上,发现一片帐篷,还有大群的牛羊。
太史信冲赵烨和崔小强使了个眼色,这两人就心领神会,率领部下从两边包抄过去。
虽然没有人吼马嘶,但是几千匹战马踏在地上的声音还是引起了鲜卑人的注意,他们纷纷走出帐篷,一脸茫然地看着眼前的骑兵。
天空一片阴霾,黑压压的乌云悬在帐篷顶上。北风夹杂着冰粒,像耙子一样扫过人们的脸。一身血色的骑兵与地上的白雪形成极大的反差,在敌人耳边呼啸而过。鲜卑人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骑兵,正在惊异这些人是哪位王爷的部属,等到他们发觉这些人是敌人无疑的时候,头顶已经落下了马刀,鲜卑人连忙四散逃命。
禁卫军在鲜卑人身边掠过,把他们赶到帐篷周围。有几百个卫兵匆忙上马迎战,仿佛几块肉撞在了飞驰的案板之上,只不过染红了对方的马刀。更多的鲜卑人面对这天降神兵,只是本能的举起双手,他们无从去想这些人是哪里来的。自从新汉帝国立国以来,它的军人从未踏上过这片北方的土地。这几百年来,生活在乌里雅周围的人从来只知道有部族战争,却没见过南方的军队。
如果是全戎面对眼前的情景,他会冲身边的女孩淡淡一笑:“狩猎就这样结束了,意犹未尽哦。”太史信却不会有全戎那样的闲情逸致,他注视着敌人的动向,发觉有个人骑马逃窜。太史信拈弓搭箭,一下子把那个人的坐骑射倒。那个人最终还是当了俘虏。
经清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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