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服务器不是中间商,不赚差价】>
悦耳的声音响起。>
大部分魂力瞬间消失,王临恢复清醒。>
就在这时,他浑身毛发炸起,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,连忙偏头。>
嗖!>
一颗子弹擦着头皮而过,带走了几根黑软柔顺的毛发,射中身后的墙壁。>
“好枪法!”>
王临抄起几块板砖。>
嗖嗖嗖!>
又有几个持枪大汉应声倒地。>
连孟加拉大猫都扛不住王临的砖袭,何况普通人类?>
一砸一个准,一砸一个死。>
王临的砖头,威力可比手枪大多了!>
“卖糕的,那人是魔鬼吧?他的力量比棕熊还恐怖,反应速度比猎豹还快,简直就是棕熊和猎豹的结合体!”>
“我们才十几个人,打不过,回去摇人!”>
剩下的持枪大汉见势不妙,一哄而散。>
“就这?”>
王临无语了。>
这年头出来混的,也太不禁打了吧,我还没用力就倒下了?>
而且一个比一个怂。>
软趴趴的,不够硬气。>
老美的去雄化策略,不是一直在祸害东亚文化圈嘛,难道一不小心玩过火了,殃及自己家了?>
除恶务尽,王临正要去追。>
“嗯……”>
一声闷哼,从远处传来。>
“夜魔侠”马特·默多克!>
那厮软趴趴的倒地,胸口和右腿上分别中了一枪。>
乱拳都能打死老师傅,何况乱枪?>
他再怎么五感敏锐、反应敏捷,毕竟只是普通人体质。>
有时候脑子明知道有子弹射过来了,但身体就是不听使唤。>
马特受伤不轻,血流不止,基本丧失行动能力。>
如果不管,肯定活不过今晚。>
至于先杀了那些人,再救马特?>
逃走的十来个人,大概也怕被一锅端了,所以朝着不同方向逃窜。>
王临毕竟不是阿宝,普通大熊猫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,都远不如异世界的国宝,想要全歼谈何容易?>
如果不能全歼,那么不管是放走一个还是放走十个,都会招来更多黑帮分子。>
有什么区别?>
而且对王临来说,这些人逃走什么的,不算坏事。>
那些对普通人来说堪比死神的家伙,根本不是强敌,而是外卖。>
他们的灵魂对王临来说,仅仅只是可口的美食!>
“救人救到底。”>
“人生地不熟的,夜魔侠人品还不错,救了他也算有个帮手。”>
“而且还是个盲人,看不见,能省掉很多麻烦。”>
王临从高空一跃而下,稳稳落地,走到马特面前:“有安全的地方没?找个地方帮你疗伤。”>
“你不是来杀我的?”>
“你觉得我要杀你,你能活到现在?”>
“……第53街和第10街交汇处,那里有一栋公寓楼,二楼靠北的房间。”>
短暂的沉默,马特不知道是从心跳、呼吸判断出王临没有撒谎,还是从形势上判断,自己根本没有第二种选择,说出了一个地址。>
然而纽约这座堪比哥谭的黑暗城市,王临实在是不熟。>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