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兔主银写大海全是水!”
小白继续奶声奶气道:“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!”
“当真是气势磅礴!”
四周书生再也不敢吱声,被秦风的文采折服了。
“好厉害!!”
于兰等人小心肝是怦怦乱跳,看向秦风的眼神自带滤镜。
“叮咚,恭喜宿主让天选之女心动,获得10万反派点!”
“叮咚,恭喜宿主勾引天选之子的命中注定,获得5万反派点!”
“叮咚,恭喜宿主勾引天选之子的白月光,获得1000反派点!”
“有团伙就是不一样!”
秦风满意的点了点头,递给小白两根胡萝卜。
“我兔主银最好了!”
小白眉开眼笑的贴贴,伸手快速接过胡萝卜。
“不愧是老大从小养到大的兔子!”
千军、万马两人眼神中满是羡慕,发现小白的命实在是太好了。
不仅从小被秦风收养,还被秦风亲自教导了十二年,不光学会了秦风的论语和古诗词,还继承了秦风的剑法和贱法,以及诸多厉害的神通。
如果按照人类的标准来衡量的话,十二岁的小白才是真正的荒古第一天骄!
嗡!嗡!
天地间突然灵气涌动,向着于先生汇聚而来。
“言书成了!”
全场众人心中猛地一惊,目光纷纷看向于先生。
只见他身前一卷竹简闪烁刺目的金光缓缓飘起,一股天地之势久久不散,上面的文字化作金光透射到了虚空。
人海未见之时,我亦独行在这世间。
料峭,春醒,酷暑,骤雨,寒意四起,大雁南飞,而后,大雪,寒风。
斗转星移,人间寒暑!
如此之后……
才得蓦然回首,四目相对。
“呼呼!!”
于先生疲倦的呼出口气,随后抬头目光看向秦风。
也不知是岳父想考验下女婿,还是想亲自领教一下,让天下读书人倒欠两斗的文采。
嗡!嗡!
只见秦风丝毫没有胆怯,弹出一缕剑气在墙上书写。
终有相见之时,你亦不再孤行于世。
春芽,夏涤,秋篱,冬绒,相思四季,待雁北归,你我,相遇,缘起。
星辰月笠,春秋旖旎!
自此以后……
才可白头相许,永不分离。
“好工整啊!”
四周书生纷纷惊呼起来,望向秦风眼神彻底变了。
文绝在文坛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,称其为文坛第一人也毫不为过。
可今天秦风不仅首首爆款诗词抢尽风头,还能如此轻松的应对文绝考验,可见其文采确实非常人可比。
“好一个白头相许,永不分离!”
于先生望向秦风的眼神满是欣赏之色,可一想到宝贝女儿喜欢秦风就不爽了。
他承认秦风的文采确实千古无双,但他写了这么多首诗,却没有一首能引得天地共鸣。
也就意味着他只是嘴上说说,根本无法做到身体力行。
试问那家老父亲,会将女儿嫁给这种人!?
甚至他心中也不禁开始怀疑,这些诗词是不是秦风从那里抄来的,否则为何无法引得天地共鸣!?
“他这是什么眼神!?”
秦风发现于先生眼神不对,好像在防贼似得防着他。
轰隆隆!!
不远处突然响起震耳轰鸣声,更是惊起了林中的一群鸟兽。
“是三秋他们吗!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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