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束在袖中,眼睑低垂,道:“我生性不爱食肉,别说没见过什么鹿脯,就是偷来又有何用?”
“呸!身上一文钱没有的穷狗还想吃肉?”窦弃恶狠狠的吐出一口浓痰,道:“我看你不是不吃,而是吃不起,所以才打阿爷鹿脯的主意!”
要说骂人的脏话,现在的人跟后世不能比,说来说去都是那几个词,尤其以“狗”及其衍生品最为流行,出现的频率极高。
“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没有一文钱?”
窦弃愣了下神,一时没听清楚,瞪着眼睛道:“谁在说话?”
徐佑往前走了一步, 窦弃打量一下徐佑,皱眉道:“你是什么人?”
“同是南来北往的羁旅中人。”
一听也是外郡的,窦弃防范之心立去,不屑道:“站一边去,没你说话的份。”
“任侠放荡,不修行业,一无安身之术,二无立身之本,要是你都能在此侃侃其谈,我想,我也该有说话的权利。”
窦弃鼻头一跳,那颗黑痣似乎要从肉里面飞出来一样,盯着徐佑狞笑道:“若是存心找死,先找人写好家书,免得做了异乡鬼,还连累你家中妻儿挂念!”
徐佑笑道:“好大的口气,至宾楼是你开的不成?”
窦弃神色一变,眼中似乎隐藏着什么,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,道:“哼,至宾楼……那又怎样,你还能整日不出门不成?”
“那是以后的事了,咱们不妨先说说眼前。你既然说自己不是欺压良善的人,又肯细说原由请众人公断,那请问一句,你是如何知道他身上没有一文钱的?”
窦弃鼻子朝天的一嗤,道:“我就是知道!”
徐佑等的就是他这一句,走到中间,抱手团团一拜,道:“诸位请看,这位郎君的衣着虽然不是上等的锦缎,但也是做工极细的丝绵,而且能住到客舍之内,哪里是囊中羞涩的褴褛之人?”
见众人都陷入思考当中,徐佑不给窦弃说话的机会,又道:“想要知道他身上有无钱财,只有一个法子,那就是趁他不在时偷翻他的包裹。窦郎君,你说是不是?”
窦弃没想到仅仅只言片语,自己反倒变成了偷窃之人,立刻怒从心头起,恶向胆边生,拳头握的啪啪作响,凶相毕露,道:“狗辈,你们一伙的吧?”
徐佑自然不会不顾自身安危强出头,他之所以插话,是因为看到左彣已经从外面回来,正站在身后四五步的距离。并且他隐约感觉到这件事另有蹊跷,要是袖手旁观的话,这个被诬赖偷了鹿脯的人,说不定会下场极惨。
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,这不是伪善,而是人生在世,该守住的,也该有的一点仁心!
眼看窦弃就要出手,自徐佑搭腔之后一直没有做声的那人突然拉住他的手后退了两步,抬起头,一直藏在眼睑后的双眸露了出来。这是怎样一双眼睛啊,明净如墨石的瞳孔中闪烁着深邃不见的幽光,却又偏偏夹杂着大漠黄沙的沧桑和恒远,一层层,一团团,包含着无尽的神秘和读之不尽的故事,让人忍不住想陷入进去,探究其万一。
他对徐佑感激一笑,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,脱去了身上的襟袍,往地上一扔,坦然道:“这是前日刚作的衣服,价值五百钱,足够抵价你的鹿脯了,拿去吧!”
窦弃眼睛看都不看地上的衣服,冷冷道:“知道我的鹿脯哪来的吗?那可是扬州治杜祭酒于天云山偶遇通体雪白的神鹿,取其左项肉做成此脯,可以生死人,肉白骨,吃下即可成仙。我不知用了多少心思,才求来这一块,你这件破衣服,赔得起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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