软弱的家伙,真是对不起了,辜负了你们的信任呢。”>
多么赌气的发言啊,简直就像被父母拒绝买新玩具的小孩子那样。>
林格无奈地摇了摇头:“你一定要把我的话都理解为这么阴阳怪气的意思,那我也没办法……唔?”>
他忽然意识到什么,手指快速地在手柄上敲击了几下,尝试挽回局面,但已经来不及了,屏幕上的白发青年一套行云流水般的连招,再接上一个华丽的必杀技,将因为操纵者一时疏忽而露出了破绽的棕发青年直接秒杀,屏幕上冒出了代表胜利的金色大字。>
“七战,全胜。”>
天才玩家用轻飘飘的四个字证明了自己的含金量,然后放下手柄,伸了个懒腰:“好累,我不玩了。”>
连个挽回颜面的机会都不给,真的很卑鄙。>
林格也放下手柄,他有些懊恼,明明已经对爱丽丝放了话,同样的招数绝不会生效第二次的,结果还是上了她的当,着实令人无言。随即他又怔了一下,因为忽然间意识到,懊恼这种情绪其实很少出现在自己身上,其罕见的程度就像杨科先生逝世后自己的笑容一样。而今夜,他为了一名少女露出久违的笑容,又因为另一名少女感到了久违的懊恼,这两种阔别许久的情绪在同一个夜晚回到了年轻人的身上,让他恍惚间竟以为自己又回到了过去。>
回到那个——林格还是个拥有正常人的情感、会哭会笑、会感到懊恼、也会对未来充满憧憬与期待的少年——的时候。>
林格不会拒绝承认自己从这两名少女的身上分别获得了什么,比如膝枕,比如游戏的乐趣。如果说膝枕象征着一种包容的爱,那么游戏的乐趣便来自于最初的幻想。爱与幻想,能够让人回到自己的孩提时代吗?这是一个宏大的命题,绝不是脑海中偶然闪现的一个想法就能解释的。>
他怅然若失时,已经放下手柄的爱丽丝忽然站起身来,双腿因为长时间盘坐的缘故,还踉跄了一下,但她没有放在心上,只是摇摇晃晃地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。林格回过神来,连忙问道:“你要回去了?”>
“才不。”爱丽丝的回答很快,像是压根就没有思考过:“只是要玩下一个游戏而已。”>
“你不是说已经玩累了?”>
“是玩那个游戏玩累了。”>
爱丽丝又找了一台游戏机,在外壳上摸索了一会儿后找到开关,她轻轻按下去,将游戏机启动,玻璃屏幕投射出来的冷光照亮了周围的一小片黑暗,然后顺手拿起旁边配套的手柄,重新在游戏机前盘腿坐下,漫不经心地说道:“换个游戏就不累了。”>
林格也起身走过去,伴随着轻快欢乐的音乐,他看到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戴着红帽子、鼻子很大的角色,从造型上看,不如刚才那个格斗游戏中的角色,各有各的美型或帅气,但却给人一种童真与滑稽的感觉。如果是梅蒂恩和谢米的话,说不定会很喜欢这个游戏。林格想到,同时也惊讶于自己竟会产生这样的联想。>
然后爱丽丝就操控着那个角色,在屏幕上横冲直撞起来,踩蘑菇、撞砖头、偶尔变大、偶尔变小,它的敌人也并不凶恶,而是一些乌龟或栗子的拟人态。听起来这是个很无聊的游戏,可天才玩家玩得很投入,林格也看得很投入,偶尔还会被爱丽丝的渣操逗乐,嘴角微微一勾,只是天才玩家背对着他,所以看不到而已。>
“我忽然发现,”年轻人有感而发:“其实电子游戏还是蛮有意思的。”>
爱丽丝的手一顿,屏幕上的红帽子大叔被怪物撞了一下,无敌效果消失了。如果放在以前,天才玩家肯定要大声嚷嚷,抱怨林格毁了自己的无伤通关,但这会儿她却只是一撇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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