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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下午,谢兰生跟电影学院一个领导又聊了聊,同时还有加州大学的一个终身教授,研究娱乐法的。
谢兰生想说,如果审查必须存在,那它未来发展方向该是“人治”变少,“法治”变多,可是,中国娱乐法、电影法这个领域一片空白。人才、教材完全没有,相关规定一片混乱,娱乐产业市场规模、法制建设并不匹配。美国娱乐法、电影法的研究则十分活跃,加州大学法学专业一直包含相关课程,也提供硕博学位,于是,谢兰生跟电影学院的大领导提了一嘴,政法大学、电影学院是不是能开设课程,培养人才,从法制的那条路来推动审查的前进,比如,完善电影公司行政诉讼的流程。
中国2004年就开始草拟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,也是“文化产业第一法”,“文化法治第一步”,可据说,其中进展并不顺利,许多问题悬而不决,到现在也没出来[注]。
他们几人想谈甚欢。看的出来,电影学院那个领导对增设“法学”也觉新鲜。目前,电影产业的投融资、版权保护等也要律师。
再出来,谢兰生跟那个教授自然而然地继续聊。
“分级目前并不现实,准备工作是很多的。”那个教授说,“首先,如果电影施行分级,各电影院如何保证少年儿童无法进去?能全做到吗?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执行力度一直很软。这个部分不做推进电影分级无法实施。”“第二,目前中国电影盗版依然横行,十分猖獗,这个问题不解决掉电影分级还是不现实。第三……”
“嗯,对,还有市场以及观众。”谢兰生说,“遥远将来审查、分级比较可能双管齐下。审查把握一些因素,分级负责另一些因素,比如暴力,一个官方控制,一个民间控制,这样不少内容就能上了。不过,中国电影没好莱坞几十年的成熟机制,好莱坞的大制片厂出品10部保证不亏,可咱们……现在,如果审查的基础上再加分级等等东西,每部电影市场更小,电影公司盈利更难。准备工作也包括这些。”
“是……”
兰生其实并不认为电影可以真正自由。相反,他早清醒而又悲观地认识到一件事情:它始终在政治当中,无法挣脱,艰难求生。
美英法等没有审查,可是人们可以发现,虽然它们没有外部审查,却有内部审查,或者说市场审查、自我审查。
以美国为例。1900年左右镍币影院天天播放yh电影,针对下层美国观众,于是1908年圣诞期间纽约市长关停影院,随后,《一个国家的诞生》被一半的州强制禁映,整个邦统一标准在这时候提上日程。同时,yh电影横行市场,美国的反电影势力十分广泛十分强大,而制片厂迫切需要一个和解,在这样的环境之下,长袖善舞的威尔·海斯成立了“海斯办公室”,他帮片商与政府等进行周旋争取上映,并出台了个《海斯法典》,规定了不能拍的,用以讨好各州政府以及那些反电影派。好莱坞八大制片厂联合支持《海斯法典》,而因为八大制片厂垄断影院,中小片商不得不从,也就是说,“行业自律”是强制的。到了1948年,派拉蒙案打破垄断,“八大”剥离旗下影院,对《海斯法典》的反抗为成为了一个可能。而后,1953年《奇迹》胜诉,1960年,电视冲击电影行业,好莱坞的工业体系为了生存迸发能量,把“新价值”带进电影,不再遵守海斯法典,到1968年,《电影资源分级制度》正式实施。可随后,大制片厂一直包揽好莱坞的电影大片,自由主义与美国梦等“新价值”约定俗成,行业、市场无比默契,“反叛电影”观众极少。所以,这能叫作完全自由吗?谢兰生也不大清楚。
总之,目前来看,比较现实的做法,一个是在审查委员会争取到更多席位,实现更多行业自治,一个是法律框架内规范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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