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同日而语。
我们已知《说卦传》里已把一家八口,父母与三男三女按排进了“八卦”中。《兑》卦代表的是少女(《离》为中女,《巽》为长女),因占出的卦是“体”被“用”克,则是不吉之卦,就联想到女子被伤。而卦中有卦,即“互体卦”,互体卦中的《巽》木,又逢《乾》金和《兑》金克之。可这邵雍不把《巽》代表长女的取象联想出来,没有联想出是姊妹两人去拆花。不是互卦中《巽》木被金克吗?那么长女不是有事了吗?而邵雍不是观梅时,看到两雀争枝坠地了吗?若联想比类晚上是两女子拆花坠地不更符合应照吗?邵雍只取《兑》为少女,只取《巽》里的“象”为股(大腿)。 而《巽》卦的取象之多,还取象为“风”、“寡妇之人”、“头胎产女”、“中风”、“兽”、“花纹人”、“鳄”等等。你若断不对,不是卦本身不准,是你算卦者水平不高,是你没有把取象找准。
邵雍在《巽》卦的取象身体类中取“股”,而没取“肱”(指胳膊),为何邵雍只认为是女子伤了大腿,而不是寡妇伤了胳膊呢?可能邵雍看到二雀是新出巢的雌鸟,二雀坠地时,又是两腿站在地上,而不是翅膀立地,才联想到女子与伤大腿的推断来。
《观梅占》中又继续推断:“幸变为《艮》土,《兑》金得生,知女子但被伤,而不至凶危也。”这是通过主卦《革》初爻变,变出《咸》卦,而《咸》卦的内卦是《艮》卦,《艮》为土,这土能生金。《兑》金本被《离》火克,所谓的克体卦不吉。所幸的是变卦中的《艮》土能生《兑》金,这就是“兑金得生”,所以推断出女子虽有伤,但不至于凶危。
从《梅花易数》中的“观梅占”例中已知是如何的起卦与解卦。这起卦虽与前人不同,但解卦是模仿前人的八卦取象,通过本卦与变卦里八卦取象及互卦取象,而又增加“体用”内外卦五行生克关系来附会所算卦之事,这一卦虽不是纳甲筮法,但《梅花易数》并不是不讲纳甲筮法。如“象数易理篇”所讲的五行生克、八宫所属五行、十天干与十二地支,均属八卦纳甲里筮法内容。不过到邵雍时又开历史的例车。京房把《周易》从“八卦”术中剥离出去,而邵雍却又把《周易》当占筮的占辞看待,纳入到“八卦”筮术中,比起魏、唐时期的思想界把《周易》看待成义理之书,并作为义理去注释,邵雍显得很无知。故宋朝朱熹把《周易》定性为筮卜之书,也就可想而知“宋学”标志着华夏文化开始走向衰退的根由。
从邵雍的筮法来看,虽不同于八卦纳甲筮法,只不过八卦取象筮法突出了所谓的体用生克关系,又结合互体卦,事实上翻来覆去,就是“八卦”取象与五行生克。至于取舍轻重在于算卦先各自运用了。
你也许看了这被称为经典的“观梅占”,也许感到泄气,原来卦是这样算的。说什么邵子承继了三国管辂之术,也不过如此,除了借卦里的取象与五行生克套到(比类,或称模拟)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人事问题,似乎并没有什么深奥的东西,除了白痴,都能学会这卦术。总之中国的这种“术数”文化,一点也不神秘,你只要想学,就能无师自通,就能上街市上开馆算命。
更因“术数”学本没有什么高低之分,只认为他人算卦是骗人,而自己是真算卦,那是五十步笑百步。只有经验术上才分高低,江湖经验多,就是“高人”。不论卦理精通于否,卦理本身不管用,是虚妄之说,只是成为拉大旗做虎皮的幌子而已。这笔者之言可道破了算卦批命业里的真正“天机”。
我们再引一例《梅花易数》里的“牛哀鸣占”:“癸卯日午时,有牛鸣于《坎》方,声极悲,因占之。牛属《坤》,为卦,《坎》方为下卦,《坎》六《坤》作,加午时七,共二十一数,除三六十八,三爻动得地水师之三爻。《易辞》曰:‘师或舆尸,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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